各有关经营农业主体:
根据《关于统筹服务******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632号文件要求,推动建设一批布局科学合理、运营管理规范、服务优质高****服务中心,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遴选,确定运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现面对社会第二次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社联合社、农民**社、服务企业、强村公司、行业协会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粮****服务中心运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
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4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
4.具有较强的**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
5.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
6.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中心运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在2026年9月14日前将申报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装****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经济指导股。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用地许可文件、农业用电批复文件;
4.实施主体情况简介(含成立基本情况及运行情况等);
5.专职人员简历;
6.“信用**”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二)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运营主体可以是符合遴******社联合社、农民**社、服务企业等主体,也可以是联合体。
(三)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翁****服务中心运营主体。
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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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