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浦****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申请《**上浦****公司****至****高速公路(**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上浦****公司****至****高速公路(**段)工程位于**市**县,总里程19.114公里,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采用100km/h的设计时速,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26.0米。****服务区出入口连接线,长3.140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双车道,路基宽度10米。全线共设桥梁16座(不含互通主线桥);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含1处枢纽互通);服务区1处(兼出入口);收费站3处。项目总投资31.23亿元(静态投资30.3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629.3万元,占总投资的0.84%。
根****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有关交通路网规划等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各类施工及生产活动应在限定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各类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本项目的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仅供本项目使用,完工后上述拌合站应停产并按临时用地复垦要求实施生态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做好雨季施工防护及排水,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沿线地质自然公园、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要加强管理,尽量减小环境影响,并做好生态环境跟踪监测;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一般湿地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场地内不得设置生活区,办公区生活污水由抽粪车定时清运,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桥梁、**路段施工应严格施工管理,严禁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渣等排入水体。****服务区、养护工区、收费站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公路绿化带以及场地绿化浇灌,不外排,并配套设置回用水池。合理布设路面排水系统,运营期应定期检查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防尘隔离围挡、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沥青拌合站及混凝土拌合站需配备对应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道路施工完成后配套拌合站应予以及时拆除。合理规划沥青铺设的时间,提高沥青摊铺工作效率,减小沥青摊铺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路域内的绿化带建设,减缓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项目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尽量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使用。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要求。优化涉水桥梁设计,完善桥面路面径流引流收集系统,按环评要求设置警示牌、防撞护栏、事故应急池等并配备应急物资。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环境风险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四、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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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