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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代建单位,为我局负责实施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提供证明文件或截图)。
2.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有类似代建业务和业绩的,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合同等证明材料。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4.参加本次选择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申请资料送达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向参加者须在2026年8月31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材料一份(包括企业简介、报价等)以密封形式送至****611室(**市**东路1号)。
三、代建管理费限价
按照财建〔2016〕504号分档累进计取,最高不超过《****委员会关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57号)项目建设管理费程限额,本项目代建服务费最高限价:38.40万元。不再另行计列建设单位管理费。
联系人:宋莹 联系电话:0432-****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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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