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厂房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https://smggzy.****.cn/smwz/),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原招标文件附件1资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近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满分20分。
注:类似业绩指(厂房建筑)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需同时提供1、业绩列表(包括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名称、合同签订日期,格式自拟);2、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4、施工合同文本复印件、5、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1、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近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7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满分20分。
注:1、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三、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标书代写
表”: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试验员:1人;
现更正为:试验员:/人;其他人员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smggzy.****.cn/smwz/)上发布。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