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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公司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温能源〔 202 5 〕 2 9号)文件规定,采用电话议价方式确定****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温****公司鹿**丰门街道温金路1939****停车场52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聘工程结算审核单位。2026年8月25日下午在牛山商务大厦2 2楼2210会议室组织议价会,在公司综合办(纪检监督)的监督下,最终确 定 ******公司 为 ****有机更新项目二期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温****公司鹿**丰门街道温金路 1939****停车场52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工程结算审核单位 ,费用合计人民币: 6900.00 元整(含税)。
现据温能源〔 202 5 〕 29 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温****公司综合办(纪检监督)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
监督部门:温****公司综合办(纪检监督)
联系电话: 0577-****3831
温****公司
202 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