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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生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澄清补充通知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学院教学生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内容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
1、根据****建设厅废止《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领域针对“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筑(2026)10号)”,对原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内容作出修改,具体详见附件,未按附件内容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docx 授权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