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就充换电兼容模式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异议核查及内容调整事宜,发布本补遗公告,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变更及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的序号4:“▲峰值扭矩 ≥230N﹒m(提供所投车型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参数查询截图,或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车辆一致性证书扫描件(三选一即可))”修改为“▲峰值扭矩 ≥190N﹒m(提供所投车型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参数查询截图,或具备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车辆一致性证书扫描件(三选一即可))”。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三、技术参数要求的序号24:“★电机、电控、电池冷却方式:三电(电机、电控、电池)系统均采取液冷方式的热管理系统”修改为“★电机、电控、电池系统:所投车辆三电系统(电机、电控、动力电池)须配备完善的热管理系统,且满足以下要求:车辆持续高负荷营运工况下,热管理系统须具备抑制热扩散、热失控预警及主动温控防护功能,且电机/电控能正常稳定运行。严禁出现因冷却能力不足导致的持续性异常降功率或非预期保护停机现象;车辆动力电池热管理及安全防护技术,须完全符合《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现行有效版本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三电热管理系统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整车出厂合格证,或工信部公告参数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满足上述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说明
1.本补遗公告仅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澄清,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请投标人仔细查阅并自行下载并以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本项目补遗01号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补遗公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响应本次修改及实质性条款要求;标书代写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受本补遗公告约束。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和递交截止时间自2026年09月10日上午10:00(**时间)**至2026年09月14日上午10:00(**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