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养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养猪项目
建设地点:**市****村委江福村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规模:占地面积13690.95平方米。建设猪舍、与养殖量相匹配的污粪处理等相关设施,年出栏商品肉猪1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县**镇****花园5栋1号
联系人:周总 联系方式:191****5717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镇**街319号学府雁苑17A栋2-4-3号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80****6902 E- mail:****@qq.com
四、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0QcuFTr0U45dJxvw2uER2Q(提取码:l2v8)
纸质版:****(周总191****5717)获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请您在公告发布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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