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充电宝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竹树下松苑路4号
成交费率:9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服务标准 |
| 1 | ****充电宝服务项目 | 各院区门诊、急诊、住院大厅、病房等候诊区域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服务商需每月进行日常巡检和维保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采用先进加密技术,对用户数据保护,制定完善的数据安全制度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钦、蔡军、潘锦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人
(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1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前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收款方式缴纳;
(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00********001000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与符合性进行审查,其中******公司不满足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6点,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开****公司、****公司、******公司、泉****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报价相同且最高,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若有相同的最高评标价情况时,谈判小组将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随机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在监督人的监督下,现场随机抽取出****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地址:**市**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方式:0591-****160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邮 编:350013
电 话:0591-****2309 传 真:0591—****2607
联系人:陈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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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