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十资消验字〔2026〕016号
一、评定意见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我局组织专家组对工程进行了复查验收。验收方法:根据第一次验收意见书对特定问题进行检查,对普遍性问题扩大抽查,综合省特邀专家意见,综合评定为合格。
二、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郧****储备站建设工程 | 本次验收建筑总面积(㎡) | 2710.77 | ||
| 项目地址 | **市**县**镇佘家湾村 | 类别 | √**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文号) | 十资消审字〔2025]29号 十资消审字〔2026]03号 | 审查合格日期 | 2025.****.11 2026.****.06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 420********0150102 | 制证日期 | 2025.****.15 2026.****.05 | ||
| 主要验收依据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设规〔2024〕7号) 《******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资消审字〔2025〕29号) 《******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资消审字〔2026〕03号) 《******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十资消验字〔2026〕005号)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等。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 负责人 | 翁茂斌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设计单位 | ********公司 | 项目 负责人 | 郑红熙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 项目 负责人 | 朱上荣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消防施工单位 | ******公司 | 项目 负责人 | 陈源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监理单位 | ****公司 | 项目 负责人 | 熊虎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技术服务机构 | **竞泽****公司 | 项目 负责人 | 熊欢欢 | 消防设施竣工检测自评结论 | 合格 |
| 验收范围 | 该项目位于**市**县**镇余家湾村,本次验收共7个单体和2个地下构筑物,总建筑面积为2710.77㎡,分别为:压缩机房、灌瓶间;发配电间、消防泵房;新瓶库;值班室;办公楼;门卫室;卫生间7个单体;罐区、消防水池2个构筑物。 | ||||
| 建筑部分 | 压缩机房、灌瓶间:1层,建筑高度为4.9米,建筑面积为110.24㎡,为单层工业仓库,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功能为工业。室外设计有消防通道、消防设施。 值班室:1层,建筑高度为3.4米,建筑面积为73.73㎡,为辅助用房,砌体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功能为民用建筑。室内配备有灭火器。 新瓶库:1层,建筑高度4.2米,建筑面积为191.82㎡,为戊类仓库,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使用功能为民用建筑。室内配备用灭火器。 消防泵房、发配电间:1层,建筑高度3.6米,建筑面积63.24㎡,为设备用房,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使用功能为工业厂房。室内配备有灭火器。 门卫室:1层,建筑高度3.9米,建筑面积47.09㎡。 卫生间:1层,建筑高度3.9米,建筑面积14.08㎡。 办公楼: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12.45米,建筑面积为1520.8㎡,为多层民用建筑,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功能为民用建筑。室内有灭火器,室外有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 ||||
| 消防设施部分 | 消防水源:消防水源采用市政供水和消防水池,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从市政给水管引入一根DN100的给水管,在辅助区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432m3的消防水池,室外设一个消防车取水口,设置两台加压泵(一用一备)和消防稳压系统。 消防用电:项目用电为二级负荷,主电源由市政引来一路10KV电源,备用电源为自备一台100KW柴油发电机。 消防设施:设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
三、注意事项
对于未抽查到的项目或部位,以相关责任主体验收、检测意见为准。经此次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随意改建、扩建或用途变更。如确有需要,应依法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
建筑使用过程消防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建筑安全使用(消防)告知书》。
附件:
建筑安全使用(消防)告知书
为强化建筑使用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就建筑安全使用消防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告知书是郧****储备站建设工程(复验)消防验收意见书(十资消验字〔2026〕016号)附件,相关要求由建设单位、使用人及物业管理企业等在建筑使用过程中落实。
二、本项目竣工消防验收方法为抽查,验收合格意见是依据抽查情况作出的综合评价。对于未抽查到的部分,由建设单位依照相关标准规范自行执行到位。
三、建设单位拟对建筑改扩建或用途变更对消防安全布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等有较大影响的,应经规划批准后报消防审查验收。
四、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手续。项目属于危化场所的,按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五、保持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畅通完整,不得占用。车道和场地应按标准施划标识标线,并保持清晰醒目。
六、保持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出口和通道。
七、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应按消防救援部门要求值班,保证消防设施正常发挥作用。不得圈占、停用消防设施,不得破坏防火分隔。
八、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报消防救援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保证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九、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主动请消防救援部门检查指导消防管理工作,测试车道、登高作业场地和消防设施。
十、物业企业应向业主及使用人宣传普及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制止消防违法行为。制止无效的,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省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