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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陈大镇碧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补充通知(编号: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市**区陈大镇碧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3条”修改为“工期: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 / )”。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4.5条”修改为“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日期: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