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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澄清事项
本项目原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因编制疏漏,遗漏相关清单子目及工程量、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总价均有调整,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已同步调整。该部分工程内容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施工必需工作内容,投标人须按照最新下发的招标清单为依据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每项工程量及限价见附件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3221.10 万元(不含税),3510.99 万元(含税);
二、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函后,以最新下发的招标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为依据进行投标报价,本次招标以各潜在投标人的书面报价为准。
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