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十资消验字〔2026〕017号
一、评定意见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18个单项,除规定为全查外,其他每项抽查不少于2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有关规定,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二、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紫霄大道商住小区项目15-2#商业(15、16、20防火分区)建设工程 | 本次验收建筑总面积(㎡) | 2329.26 | ||
| 项目地址 | **市**区汉江街办熊家湾村6组 | 类别 | √**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文号) | 《****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23〕48号) | 审查合格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 420********1110201 | 制证日期 | 2022年11月11日 | ||
| 主要验收依据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58号修订); 《**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设规〔2024〕7号);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图纸,《****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23〕48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等。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杨军伟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设计单位 | ****集团****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资永爱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总承包施工单位 | ****集团****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葛林春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消防施工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王欢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监理单位 | ****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柯宗权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 技术服务机构 | ******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冯波 | 消防设施竣工检测自评结论 | 合格 |
| 验收范围 | 该项目位于**市**区汉江街办熊家湾村6组,本次申报验收共1个单体,为15-2#楼(15、16、20防火分区),建筑面积2329.26㎡。 | ||||
| 建筑部分 | 15#楼(含15-1#楼、15-2#楼)、16#楼,为商业、仓库、地下车库,3层/-4层,建筑高度为15.60米,地下车库最大埋深15.60米(局部),建筑面积61903.15平方米,为多层公共建筑,钢筋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 | ||||
| 消防设施部分 | 消防水源:消防水源为从市政干管上接入市政给水管DN150引至地下消防水池,引入点压力为0.46MPa,经消防泵组加压后供给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本次设计范围内一次消防用水量为1026m3,室内消防用水量594m3,室外消防用水量432m3。室内外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及消防泵组设置于住宅地下室负一层,有效容积为1026m3,4号楼屋顶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36m3(已验收)。 消防电源: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由****电站引来两路10KV电源互为备供(已验收)。 消防设施: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
三、注意事项
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未抽查可能存在类似问题或其他问题的,请你单位对照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进行全面自查,尽快整改。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