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利用村级林地**,增加集体收入,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村支两委、村民代表大会,******社研究决定,****政府批准,现****林场面向社会公开发包,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思礼溪村(位于****林场项目标的物概况:1、林场:一分场位于殿冲组石板冲,二分场位于水源冲、油麻冲、港子冲,总共面积为1125亩(以林权面积为准)
二、土地性质
林场为殿冲组,谢屋院组,苏家冲组,思礼街组所有,本次发包仅流转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归殿冲组,谢屋院组,苏家冲组,思礼街组集体所有。
三、承包期限:林场为20年(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四、承包价格
1、林场:承包底价定每年5元/亩;
五、本次林场(1分场、2分场)为一个标的,进行公开发包,在同等条件和价位上,原承包者享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六、报名条件:
1、报名人应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代表方可报名。
2、报名人应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报名人应具备承包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经验和经济实力。
4、报名人报名时须以书面形式向思礼溪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简单可行的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内容需包含经营方向,发展思路,管护措施和生态保护方案,杜绝闲置撂荒,违规开发等行为。
5、报名人要签订《公平竞标承诺书》
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归殿冲组,谢屋院组,苏家冲组,思礼街组村民所有,本次发包,林场范围内所产生的公益林补偿资金,按照国家及地方林地政策,承包方在承包期内需种植100亩以上的林下经济作物,收益方可根据当时政策按公益林补偿标准的40%奖补给承包方,用于林场的管护以及森林防灭火等,若公益林补偿资金取消,则承包方相应的奖补资金同步取消,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益方对其种植的林下经济作物进行经济补偿。
八、报名保证金
1、保证金额:报名人须缴纳竞标保证金,林场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请有意向的竞标人将保证金如数转****交易中心专款账户(账户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梅苑支行)账号:820********988558;
2、报名成功并最终中标承包的,叁万元竞标保证金其中的贰万元整(20000.00元)可抵扣第一期内的部分租金,另外壹万元整(10000.00)作为承包保证金。可用于抵扣最后一期的部分租金。
3、报名成功但未竞标成功者,在竞标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退还。
4、经报名审核合格并缴纳了保证金,无故不参加竞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不按时缴纳承包租金的,所交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
九、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31日截止,以交保证金为准,逾期不予受理,9月1日上午9:30分正式进行公开招投标。
2、报名地点:****活动中心,联系人:何新芹;电话:137****5934;
3、报名材料:个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书面产业规划。
5、竞标保证金凭证。
6、公平竞标承诺书。
十、竞标方式
采用集中地点竞标,投暗标的方式,现场投标,现场开,竞标价写明具体金额,仅一家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按不低于发包底价与发包方直接签订合同,两家及以上报名竞标的,价高者得,最高报价相同时,原承包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合同签订,承包租金支付及公示
1、成交确认中标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公示无异议后,双**式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2、租金支付方式:实行5年一付(共4期),第一期,按实际竞标价支付;第二期,在原来的租金基础上上调1%;第三期,上调1.5%;第四期,上调2%;先付后使用,首次承包租金须在合同签订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期的租金须在上一期到期后2个月内付清,逾期未交清租金的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承包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单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和使用权,已收取的壹万元整(10000.00)承包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3、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承包方在承包范围内种植的经济作物、林木及建设设施由承包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清场,清场费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若承包方不清场,承包方在承包范围内所种植的经济作物及建设设施归原思礼村所有,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林木进行砍伐应根据林业部门当时的政策要求实施,病虫害的防治、森林防灭火、安全管护等工作由承包方负责。
5、结果公开:本次发包结果将在思礼溪村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监督(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方缴纳)
十二、其他重要决定
1、承包租金及公益林补偿金(除去承包方种植林下经济作物100亩以上作为奖补的40%外)归殿冲组,谢屋院组,苏家冲组,思礼街组村民所有。
2、承包期间承包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地,严禁擅自进行矿产**开发和采石、取土,如因国家或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征用,青苗补偿款归承包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和矿产**归殿冲组,谢屋院组,苏家冲组,思礼街组村民所有,本合同自动终止,发包方按承包方实际使用年限给予结算承包租金,发包方不予另外补偿。
3、承包期内,承包方应优先安排本村村民就近就业。
4、承包方(法人代表)以原思礼村村民优先的原则。
5、承包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合同期满时,承包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将经营权和使用权交回给发包方。
7、本次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转包,确需转让的,须事先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中心备案,承包方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8、承包方需严格遵守国家“非粮化”“非农化”政策规定,不得在流转土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建设。
十三、附则
1、本公告由**县炉观镇思礼溪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解释。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承包合同为准。
3、本次发包对象,******社根据报名资质、产业规划方案,综合履约的能力择优筛选。
公示单位:**县炉观镇思礼溪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人代表:何新芹
联系方式:137****5934
**县炉观镇思礼溪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