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虎山镇楼子底村2亩土地使用权
拍卖公告
受**市**区虎山镇楼子底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定于2026年9月7日14:30在******交易中心虎山镇开标室****中心二楼)举行租赁权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位于**区虎山镇楼子底村,**朱家官庄地界,西至姚涛交界墙沟,南至水泥路绿化带,北至原陈令江老房场,面积为2亩,承包期为5年,起拍价1970元/亩/年,竞买保证金10000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因该土地现有承包主,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主优先租赁,如原承包主未中拍,产生新的买受人需承担原承包主经营期间投入的设施及其他附属物补偿给原承包主(具体数额以评估报告为准),可与原承包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依法仲裁处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买前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且需在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其他租约年租金一年一交,提前一个月预先缴纳。
3、承包经营期间,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中拍者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经营过程中须达到环保、消防等部门要求,使用用途仅限仓储,遵循委托人规划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等人身、财产损失,或因经营活动违法造成不良后果的,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买受人在承包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土地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政府部门同意,严禁改变土地性质,严禁私自向外拉土卖土,挖沙采砂等破坏土地行为。
5、承包经营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在场地内进行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添置临时附着物,需经过委托人同意,并待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或无偿清除并归还土地,如逾期则归委托人所有,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补偿,土地赔偿款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添置的土地附属物赔偿款归买受人所有,且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7、承包经营期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进行转租。
8、租期满后如重新进行招租,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9、其他事宜请自行咨询**市**区虎山镇楼子底村集体经济组织(庞汉峰177****3036)。
四、竞买手续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2026年9月4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10000元)以网银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转账)缴至****指定账户(开户行:****公司**官山支行,户名:****,账号:810********1002254),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楼子底村2亩土地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提交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竞买人请于拍卖会当日2026年9月7日14:30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交易中心****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3、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158****5015
联系地址:**市**区**三路与**岭路交汇处金泰园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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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