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中底、印刷鞋面、成品鞋项目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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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216577LEE BOKJA
赵小辉**省**市**县
**省**市**县敖江镇通港大道2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鞋中底、印刷鞋面、成品鞋项目****
2021版本:032-制鞋业C1953-C1953-塑料鞋制造
**省**市**县 **省**市**县敖江镇通港大道28号
经度:119.549050 纬度: 26.233680****环境局
2026-06-23
榕连环评〔2026〕10号913********5216577001X
2026-07-104500
30****
913********5216577****
913********5216577****公司
913********369204W2026-07-08
2026-07-132026-07-15
2026-08-032026-08-28
https://www.****.org/yanshou/4844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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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印刷鞋面161万双、鞋中底286万双、成品鞋36万双年产印刷鞋面161万双、鞋中底286万双、成品鞋18万双
由于目前还有10台注塑机、9台超临界圆盘注射发泡剂未安装,因此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配料;注塑/发泡;品质检验;表面处理;贴纸;上色/转印;干燥;清洁;检验;包装;封箱入库配料;注塑/发泡;品质检验;表面处理;贴纸;上色/转印;干燥;清洁;检验;包装;封箱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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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厂区排水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并配套可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应规范设置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注塑/发泡废气、黏合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合并后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上色/转印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DA003) 噪声: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固废:应按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及金属渣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地下水:应按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化学品储存管理,化学品仓库应采取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泄漏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并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报告表》关于本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结果为: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6368吨/年废水:厂区排水已实行雨污分流制并配套可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 废气:已按规范设置废气收集、处理、排放系统,注塑/发泡废气、黏合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合并后经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上色/转印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DA003);由于生产设施距离较远,因此黏合废气另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噪声:已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项目所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定期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及金属渣等危险废物,以妥善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绿洲****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地下水:已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设置防控区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堰、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及墙覆涂环氧树脂并设有防渗托盘,确保防渗性能满足标准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局已出具调剂文件,本项目目前VOCs排放总量指标为0.6368t/a,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由于生产设施距离较远,因此另外设置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0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排放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辅材料使用、储存、转运及工艺生产全过程应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第5、6、7、10章节的相关要求,并按照《****环境局关于开展**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VOCs2.0)的通知》(榕环保综(2021)100号)附件3中“油墨使用行业”、“制鞋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对照表要求进行落实。项目原辅材料使用、储存、转运及工艺生产全过程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第5、6、7、10章节的相关要求。项目所使用含VOCs原料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均采用低VOCs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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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23400 3848.96 0 23399 0 3849.96 -19550.04
2.34 0.3964 0 2.34 0 0.396 -1.944
2.18 0.0881 0 2.18 0 0.088 -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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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2387 0.6368 0 0 0.239 0.23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厂区内已建设6个化粪池,分别位于2幢生产厂房南侧化粪池(8m3)、4幢厂房西侧化粪池(8m3)、5幢厂房北侧化粪池(6m3)、6幢厂房北侧化粪池(8m3)、职工生活区化粪池(24m3)、办公区化粪池(10m3)。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DA001)检测pH值为6.8-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COD)最大值为10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最大值为35.4mg/L、悬浮物(SS)最大值为20mg/L、氨氮(NH3-H)最大值为22.9mg/L、总磷(TP)最大值为2.39mg/L、总氮(TN)最大值为34.4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位于2幢生产车间楼顶已建设1#活性炭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 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为4.86mg/m3、臭气排放浓度为630(无量纲)
2 2#活性炭吸附装置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限值》(DB35/1784-2018)表1标准限值 位于4幢生产车间楼顶已建设2#活性炭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 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为3.98mg/m3、排放速率为1.34×104kg/h
3 3#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幢生产车间楼顶已建设3#活性炭处理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4) 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为4.91mg/m3、臭气排放浓度为977(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已建设 项目N1东南侧厂界外1m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7dB(A);项目N2东侧厂界外1m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1dB(A);项目N3西北侧厂界外1m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3dB(A);项目N4西侧厂界外1m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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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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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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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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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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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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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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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