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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法》和《**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有关要求,**杨****公司**杨****公司煤矿**生态修复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拟通过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鄂****监测院联系。
联系人:郭芷萱
联系电话:047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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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
| 公示稿—杨家渠煤炭生态修复方案2026.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