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梅溪镇金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电气与自控设备(增补部分)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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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电气与自控设备(增补部分)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 2026-08-28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电气与自控设备(增补部分)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内容

预算

1

****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电气与自控设备(增补部分)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

详见清单及图纸。

409.7989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理由:

****于2023年12月****处理厂三期扩建及中水回用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中标单位为****、浙****公司(联合体),合同价为****85328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需增补一批电气与自控设备。

为保证原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根据《安**国有企业货物服务采购实施办法(2025修订)》(安财资产[2025]203号)第二十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三)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的”的规定。本次采购金额未超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政府采购)可以适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供应商:

****、浙****公司(联合体)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许凤英、陈清芳、张杭挽

八、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4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35****36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安******中心3号楼616室

联系人:诸江雁 联系电话:0572-****082

监督小组:****纪委

电话:0572-****002

采购平台:**市绿色****分中心

地 址:安**天荒坪南路99号(**商会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2-****606

十一、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

公示-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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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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