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江苏(南京溧水)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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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第八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地方粳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6年9月1日 9:30

(二)交易方式: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进入“**分市场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线下购销**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风险保证金及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线下协议,请意向竞拍方与委托方沟通相关事宜后审慎参与竞拍。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下载

1.2026年产粳稻购销**的权利。(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轮入粮食

2.1品种、数量

2026年产粳稻2000(±5%)吨(指定库指定仓),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必须为2026年产粳稻,水分≤14.5%(超过15%有权拒收);杂质≤1%(除杂后筛下物由客户带回,超过2%有权拒收);出米率≥68%(精米机打50秒,过2.5mm筛);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卫生指标合格;色泽、气味正常。所有指标以实际收购库点电动扦样机扦得的样品经库点化验室检测后的质量为准。严禁掺混陈粮、以陈顶新,一经查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卖方违约处理,由此所产生的政策风险及相关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

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经委托方初检合格后,进行入库,粮食全部入库后,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入库粮食质量进行全仓检验,如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委托方有权无条件全仓退货,货物由中标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中标方在新粮发货前须承诺不掺混其它年度陈粮,采购方有权到中标方粮源存储点查看粮源情况,若发现掺混陈粮,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2.3入库价格:固定价2800元/吨。

2.4轮入时间:2026年12月20日前,如遇雨协商顺延。

2.5交收地点:******公司指定库指定仓。

3、销售轮出粮食

3.1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销售轮出的粮食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交易底价为仓**板价:指定仓2850元/吨(具体参见交易清单)。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执行。如****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

3.2出库期限:2028年8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完成出库。自开仓之日起25天内出库完成,遇雨协商顺延。

3.3交收地点:******公司指定库点指定仓。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交易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20元/吨。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203********1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金额1.5‰作为本次交易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竞价交易成交后,中标方须及时联系委托方签订线下合同。一周内不签订线下合同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全部入库完成后收到供货方有效发票支付货款总额的90%,剩余10%待委托方收到发票后全额支付,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期限过半,采购合同履约数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数半数以上,否则委托方有权要求判定中标方违约)。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出库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

提货、交货在交割期内必须完成,否则视同违约,任一环节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出库和入库所有的交易履约保证金。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确认合同履约完毕。中标双方凭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五)竞拍者要提供增值税发票,仅限企业竞拍。

八、联系方式

****:

李德鹏 138****0235

赵健强 180****8030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

李经理 159****1853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 181****6697

李经理 189****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经理 189****9170

会员报名:025-****0160

资金财务: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82467。

2026年8月27日

附件一:《****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地方粳稻购销**交易清单-****.xlsx

附件三:粳稻购销**协议.docx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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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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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江苏(南京溧水)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南京溧水白马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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