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传标识牌制作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宣传标识牌制作服务。
(二)项目验收标准:采购人可在合同清单中工艺等进行单次制作,以采购人每次实际物料制作规格及数量为准,供货方凭单次交货单和物料成品进行结算。如未实际发生供货则采购人不予支付乙方任何价款。合同期内,供货方以相应材质及综合单价固定,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及采购人工程量增减做任何调整,制作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物料类别、规格、材质、工艺等物料参照本报价方案再另行报价。
(三)服务地点:**市**区文钟镇**绿色食品产业园三期16****公司院内)。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供货方按合同约定执行,每季度末25日办理结算,采购人收到供货方提供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款;也可按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单项开具所需发票。供货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直至供货方提供符合约定的相应发票,且采购人不因此构成违约。
(五)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报价方须提供宣传标识牌制作服务类似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原价扫描件、验收证明等)。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为包干价格,即包括与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市场询价方式
凡有意参加市场询价的报价单位,请于2026年8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2日17时00分将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报价单(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截止时间后发送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及报价表不予接受。加急标书代写
注:1.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2.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仅作为采购项目制定采购预算的参考。
********公司
联系人:王依然
联系电话:0476-****290
**阳光采购****公司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85****5002 0471-****023
邮箱:****@qq.com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