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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同意变更****麓G110(**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工期、 概算总投资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204号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麓G110(**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变更的请示》(崇政发〔2026〕30号)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对《关于****麓G110(**段)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3〕299号)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概算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
1.绿化工程。原批复绿化栽植各类苗木34275株,灌木及地被10403m,移除苗木372株,移植苗木2634株。变更为绿化栽植各类苗木33612株,灌木及地被8000㎡,移除苗木1772株,移植苗木2057株。
2.配套设施。取消原批复的**景观节点的雕塑小品共计4组。
3.土方工程。原批复种植土回填231736.9 m3,运距10km;土方平衡38911.7m3。变更为种植土回填239180.9m3,运距10km;土方平衡158968.17m3。
4.场地平整工程。取消原批复的项目区西侧与水源涵养林交接处地块场地平整,面积342281.28㎡。
5.灌溉工程。原批复总灌溉面积2214亩,管网工程安装阀门井77口,排水井25口,减压阀井1口,过涵洞防护18处;配套安装阀门243个。变更为灌溉面积1073亩,管网工程安装阀门井68口,排水井17口,减压阀井1口;配套安装阀门212个,取消过涵洞防护18处。
6.拆旧复垦工程。原批复破除砼、砖结构、毛石基础共73145.6m3(破除后垃圾外运15km),余方弃置(渣土清除及外运)187990.5m3(破除后垃圾外运15km)。变更为破除砼、砖结构、毛石基础共56325.21m3(破除后垃圾外运15km),余方弃置(渣土清除及外运)48980.63m3(破除后垃圾外运15km)。
二、项目建设工期变更
批复建设工期2024年1月至10月变更为2024年1月至2026年6月。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变更
原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4128.35万元,其中:工程费3613.05万元,其他费318.72万元,预备费196.59万元。变更为项目概算总投资3268.24万元,其中:工程费3008.64万元,其他费220.22万元,预备费39.38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概算总投资变更后,项目名称、建设地址、资金来源等内容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附件:项目概算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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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