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海云台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经查验,****建设的海云台二期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验与土地复核验收情况如下:
一、验收与规划条件核实意见
该项目工程分两期建设,海云台一期项目审批总建筑面积为53913.92㎡,其中计容面积为31490.09㎡,不计容面积为22423.83㎡。核实总建筑面积增加97.1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增加94.34㎡;不计容建筑面积增加2.81㎡。
项目二期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74744.91平方米,许可计容建筑面积64265.11平方米,许可不计容建筑面积10479.8平方米。竣工核实建筑面积75193.03平方米(比工程规划许可核准建筑面积增加448.1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4700.17平方米(比工程规划许可核准计容建筑面积增加435.0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492.86平方米(比工程规划许可核准不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3.06平方米)。
该项目一期+二期合计工程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128658.83平方米,许可总计容建筑面积95755.2平方米,许可总不计容建筑面积32903.63平方米;竣工核实总建筑面积129204.1平方米(比工程规划许可核准总建筑面积增加545.27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6284.6平方米(比工程规划许可核准总计容建筑面积增加529.4平方米),总不计容建筑面积32919.5平方米(比工程规划许可核准总不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5.87平方米)。
综上,该建设工程符合《**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竣工实测允许增(减)容建筑面积范围。建设工程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二、验收与土地核验意见
该项目东地拍〔2020〕04号地块,面积50389.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项目分两期土地核验,目前项目二期已足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已按时完成开竣工。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土地核查核验的通知》(漳政办〔2012〕213号)、《****办公室****中心**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土地检查核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21〕52号)和《自然**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等有关规定。
三、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验与土地核验意见
经研究,海云台二期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验与土地核验合格。
******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