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环保窑炉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
《环保窑炉改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位于永****村委会那么腾梁,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6°2′9.570",东经101°40′14.880"。立项于2023年9月14日,代码为2309-532327-04-01-778122。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的15%。项目占地面积3981.33m2,环评中设计为3座梭式焙烧窑+1座烘干窑,生产规模为仿古青瓦1680万片/年,仿古青瓦配件200万片/年、仿古青砖100万块/年。项目于2024年12月委托****编制环评报告表,后续于2024年12月20****环境局**分局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环许准〔2024〕7号)。
环评中企业建设内容为一次性建成,未涉及分期。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到目前市场需求,企业现状主要建成2座梭式焙烧窑+1座烘干窑、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生产规模约达到环评设计规模的80%,为仿古青瓦1344万片/年、仿古青瓦配件160万片/年、仿古青砖80万块/年,短时间内暂无建设环评中其他内容的打算,因此拟进行分期验收,现将本次建成内容作为一期建设内容进行验收。一期总投资130万,环保投资24.5万。
企业于2026年02月06****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有效期为2026年02月06日起至2031年02月05日,于2026年5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532327-2026-004-L。一期建设内容于2026年4月建设完成,2026年5月14日正式投入调试运行,后于2026年6月10日、11日委托******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监测结束后由******公司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监测结果编制《环保窑炉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于2026年08月09日组织一期项目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公司(验收协助单位)、******公司(监测单位)及特邀的3位专家共10人组成,与会人员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汇报和特邀专家的意见,经现场检查和讨论研究,确定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形成《环保窑炉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验收。本次公示拟向社会进行征集验收后的环境保护管理意见,以便更好的完善厂区运营环境和整改存在不足的地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联系,发送公众参与表或回函、来电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永****村委会那么腾梁
通讯地址:永****村委会那么腾梁
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刘总、杨工
联系方式:139****2463、187****8973、151****4047。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