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租车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万元(人民币)。服务期内按实际用车需求据实结算,当累计结算金额达到28.00万元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采购需求:为本单位日常公务出行、各县调研等场景提供车辆租赁及配套服务,包括7座商务车(合资品牌,如别克GL8)、专职驾驶员、车辆燃油、洗车、日常维保、驾驶员薪酬及食宿等全套配套服务,按需预约、随叫随到,保障全天候用车服务。本项目仅接受7座商务车(合资品牌),其他车型均不接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可优先续约。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s://wenshu.****.cn/)列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记录名单;
4. 被****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相关业务;
(2)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县狮泉河镇)周边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或车辆停放点,具备24小时全天候调度及应急保障能力;
(3)提供7座商务车(合资品牌,如别克GL8),车况良好、手续齐全、年检合格、无重大事故记录;
(4)所有投入服务车辆均足额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 200万元)、驾乘人员意外险(保额 100万元/座),保险有效期覆盖整个服务周期;
(5)配备专职持证驾驶员,驾龄3年及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酒驾毒驾、无违法失信记录,身体健康、服务规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5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8: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狮泉河镇**南路10号行政办公楼3楼****招标办。
获取方式:****招标办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加盖公章);
2. 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要求(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 提供 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列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报名期限内,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截图需完整清晰。
注: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将资料按照顺序将加盖单****招标办留存,并提供PDF格式电子版一份。不按照顺序胶装,医院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经核实有误招标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投标商家应当留有有效联系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均可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磋商,报名结果将于9月5日18:30前,通过预留联系方式逐一告知。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0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如不能现场递交,请勿报名。
地点:**县狮泉河镇**南路10号行****活动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0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狮泉河镇**南路10号行****活动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报价与评审机制:本项目实行 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机制,仅实行月租价报价。供应商须针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7座商务车(合资品牌)报出 含司机、含油费 的月租固定单价。本项目不接受日租价、超时/超里程计费等其他报价方式,评审及后续结算以月租固定单价为唯一依据。
2. 车型统一要求:本项目仅接受7座商务车(合资品牌,基准车型参考:别克GL8)。供应商须按照该车型的 含司机、含油费 的月租固定单价进行报价。其他车型(含轿车、SUV、越野车、客车等)均不接受。若供应商实际提供的车辆品牌或配置高于上述基准要求,其报价仍按所报车型单价执行,不得以车型升级为由要求加价或另行收费。
3. 单价合规与审计要求:月租单价不得高于当地公务用车租赁市场指导价或相关财政规定标准,且应体现优惠原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报价合规与合理性承诺函》,承诺所报月租单价真实、合理,符合国家及地方财务审计规定。若因单价违规或计费不合规导致审计未通过,采购人有权废标或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 服务时效:日常用车预约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紧急应急用车随叫随到,按时到位,不得无故延误、拒单。
5. 车况保障:出车前全面检查车辆状态,确保车辆干净整洁、内饰无异味、车况完好,无故障、无安全隐患,定期完成车辆维保、年检。
6. 人员规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着装整洁、言行规范,主动配合用车工作,不擅自脱岗、不私自绕道、不索要额外费用。
7. 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全程保障行车安全。若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损失。
8. 售后保障:车辆出现故障可即时调配备用车辆,保障用车连续性。
9. 价格规范:服务报价公开透明、定价合理,服务周期内月租单价固定,无隐形消费、无临时加价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狮泉河镇**南路10号行政办公楼3楼招标办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89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