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财税合规与实操专项培训服务
项目编号: ****
二、澄清说明一、第三章评审办法3.1商务部分评选考核项目企业实力的评分标准修改为:“1.报价人具备有效《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含财会培训相关)得2分;2.拥有财会培训相关服务认证证书(如财会培训服务资质认证、ISO相关服务认证等),每提供1个有效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不累计超额计分;无相关资质证书不得分。”;业绩经验修改为“报价人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的财会类线下培训服务案例,每一份得1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的每个案例需附带相应合同复印件)。” 二、第三章评审办法3.2技术部分评选考核项目线下课程修改为“1.三年内每年可提供**省内线下课程天数≥22天/人得12分,每减少1天减1分;无法提供线下课程得0分(需提供课程规划方案及承诺函)。2.线下授课老师资质(8分):①每有1名具备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三项专业资格证书中的一项的老师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②每有1名具备3年及以上财会线下培训授课经验的老师得2分,无符合要求老师得0分。注:需提供老师职称、资质、授课经验等佐证材料,同一人员多项证书不重复计分,按1人计算。”
由于本次澄清影响,先将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 10时00分变更为:2026年09月08日 10时00分标书代写
由于本次澄清影响,先将原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3日 10时00分变更为:2026年09月08日 10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澄清文件澄清文件请登录**能化阳光采购平台(http://nhygcg.****.com/)获取查看。
四、联系人信息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晓恒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35****7766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省**市鸿山镇东埔新村西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