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云霄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潮剧文化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审批
福建-漳州-云霄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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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26-08-28 11:21

生成日期:2026-08-26

发文字号:云政综〔2026〕96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划拨**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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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划拨**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云政综〔2026〕96号




******局:

你局《******局关于划拨**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6〕57号)收悉。根据自然**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6年8月5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县莆美镇莆东村、莆下村,用地面积1259平方米(1.89亩)划拨给****旅游局作为**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用地。

二、同意该项目用地的供地方式为划拨。

三、同意核定该项目用地划拨价款为5.6230万元,其中土地征迁费用3.587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360万元,共5.6230万元,****税务局缴交。该项目没有使用耕地,无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费。

四、该项目用地的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图书与展览用地)。

五、用地单位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土地使用权。

此复。


****

202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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