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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3MA7MK1BK5F | 建设单位法人:顾乃兵 |
| 陶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山区 |
| **自治区**市**山区****开发区**山产业园二经街北段路西 |
| **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山区光伏)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山区 **自治区**市**山区**山镇 |
| 经度:119.256850 纬度: 42.31771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3 |
| 元环审字〔2023〕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1600 |
| 37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3MA7MK1BK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0PTUED5B | 验收监测单位:**清****公司 |
| 911********9599360 | 竣工时间:2025-12-17 |
| 2025-12-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20 |
| 2026-08-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943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0MW自发自用光伏 | 实际建设情况:50MW自发自用光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运营期间,首先太阳能发电组件将太阳能转变为直流电能,通过逆变器将直流电转化成交流电,然后通过箱式变压器升压至 35kV将交流电输送到35kV升压开闭站,完成电力并网。 | 实际建设情况:在运营期间,首先太阳能发电组件将太阳能转变为直流电能,通过逆变器将直流电转化成交流电,然后通过箱式变压器升压至 35kV将交流电输送到35kV升压开闭站,完成电力并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检修时的道路扬尘。为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在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车辆在场区内行驶;常规气象条件下应限制车速并加强日常管理以减少扬尘,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光伏的清洗废水,清洗水用量较小且覆盖面大,经过自然蒸发和植被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箱变、逆变器电磁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并对产噪较大的设备进行减震降噪等措施。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旧光伏板、事故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项目建成投运后,营期检修依托现有工作人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光伏区运营期的产生的废光伏板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目前未产生,待产生后,直接由厂家更换带回,不在场内暂存。本项目目前未发生变压器事故,无事故油产生,箱变事故油产生后收集至桶内,暂存在风场开闭站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存放在风场开闭站现有危废库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拉运处置。 本项目箱式变压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废油,发生事故时,箱式变压器废油泄露于箱式变压器内下方的事故油池内,事故状态下箱式变压器排油量(按全部泄露)约为 1.65t/次(约 1.85m3/次),箱变事故油池容积为 3.2m3(共13个),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箱式变压器事故排油的需求,箱变事故油池及四周采取C30、P8等级且渗透系数小于等于 10-10cm/s 的抗渗混凝土防渗,防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渗证明材料见附件)。 本项目不再**危废暂存间,依托**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山区风电)设置一间 10m2 危废暂存间(渗透系数≤10-10cm/s),建筑高度为3.5m。用于储存维修垃圾和污油(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危废暂存间分为废油储存区、废电池储存区,并设置托盘,地面采用钢筋混凝土垫层,基础防渗采用防渗层为 2mm 厚**度聚乙烯(HDPE),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2mm 厚**度聚乙烯(HDPE)防渗层,渗透系数可满足≤10-10cm/s;符合防渗要求。 经过防渗地面防渗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的废油、废铅蓄电池发生风险事故时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规定防渗要求。 本项目位于风电项目东南侧 1.6km,距离依托可行。 **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山区风电)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废铅蓄电池单次最大产生量为 2.0t ,风机检修废物(废包装、废润滑油、污油布)年产生量为 0.12t,箱式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废机油产生量为 1.6t/次;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废铅蓄电池单次最大产生量为 2.0t ,箱式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废机油产生量为1.6t/次。风电项目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10m2 ,建筑高度为 3.5m,有效容积为 30m3,本项目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储存量能够容纳下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容纳量依托可行。 本项目与**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山区风电)项目的建设单位均为****,综上,本项目依托风电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可行。 5、光污染 本项目采用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 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 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透光率极高,达 95%以上,基本不会产生噪光污染。所有外露在强光下的金属构件均也考虑采用哑光处理或是刷涂色漆等处理工艺,所以同样不会形成噪光污染。光伏组件经过特殊处理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且反射面固定**。距离最近的居民为533m,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光污染环境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占地为草地,光伏区用地、临时施工场地按措施要求进行植被恢复,严格控制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部分永久占地被建筑物、太阳能支架基础、箱变等占压;临时施工占地等恢复其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相邻光伏组件之间留有一定的空隙,组件安装有一定的倾斜角度,光照可以满足组件下植被生长的需求,项目施工结束后已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沿帮排土场平盘及边坡种植草木犀、紫花蓿苜、羊草、披碱草等,施工结束后3个月内,光伏区占地种植草木犀、紫花蓿苜、羊草、披碱草,牧草覆盖率达到 40%;临时施工占地自采取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使植被恢复率达 95%以上。因此光伏组件遮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使场区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针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处理和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检修时的道路扬尘。为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在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禁止车辆在场区内行驶;常规气象条件下应限制车速并加强日常管理以减少扬尘,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光伏的清洗废水,清洗水用量较小且覆盖面大,经过自然蒸发和植被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箱变、逆变器电磁噪声,采取距离衰减并对产噪较大的设备进行减震降噪等措施。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旧光伏板、事故油、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项目建成投运后,营期检修依托现有工作人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光伏区运营期的产生的废光伏板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目前未产生,待产生后,直接由厂家更换带回,不在场内暂存。本项目目前未发生变压器事故,无事故油产生,箱变事故油产生后收集至桶内,暂存在风场开闭站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处置。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存放在风场开闭站现有危废库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拉运处置。 本项目箱式变压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废油,发生事故时,箱式变压器废油泄露于箱式变压器内下方的事故油池内,事故状态下箱式变压器排油量(按全部泄露)约为 1.65t/次(约 1.85m3/次),箱变事故油池容积为 3.2m3(共13个),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箱式变压器事故排油的需求,箱变事故油池及四周采取C30、P8等级且渗透系数小于等于 10-10cm/s 的抗渗混凝土防渗,防渗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渗证明材料见附件)。 本项目不再**危废暂存间,依托**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山区风电)设置一间 10m2 危废暂存间(渗透系数≤10-10cm/s),建筑高度为3.5m。用于储存维修垃圾和污油(润滑油)、废铅蓄电池。危废暂存间分为废油储存区、废电池储存区,并设置托盘,地面采用钢筋混凝土垫层,基础防渗采用防渗层为 2mm 厚**度聚乙烯(HDPE),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2mm 厚**度聚乙烯(HDPE)防渗层,渗透系数可满足≤10-10cm/s;符合防渗要求。 经过防渗地面防渗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的废油、废铅蓄电池发生风险事故时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规定防渗要求。 本项目位于风电项目东南侧 1.6km,距离依托可行。 **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山区风电)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废铅蓄电池单次最大产生量为 2.0t ,风机检修废物(废包装、废润滑油、污油布)年产生量为 0.12t,箱式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废机油产生量为 1.6t/次;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废铅蓄电池单次最大产生量为 2.0t ,箱式变压器在事故状态下废机油产生量为1.6t/次。风电项目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10m2 ,建筑高度为 3.5m,有效容积为 30m3,本项目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储存量能够容纳下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容纳量依托可行。 本项目与**市能源物联网零碳氢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山区风电)项目的建设单位均为****,综上,本项目依托风电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可行。 5、光污染 本项目采用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作为能量采集装置,在吸收太阳能过程中,会反射、折射太阳光。 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采用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 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透光率极高,达 95%以上,基本不会产生噪光污染。所有外露在强光下的金属构件均也考虑采用哑光处理或是刷涂色漆等处理工艺,所以同样不会形成噪光污染。光伏组件经过特殊处理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且反射面固定**。距离最近的居民为533m,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光污染环境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占地为草地,光伏区用地、临时施工场地按措施要求进行植被恢复,严格控制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部分永久占地被建筑物、太阳能支架基础、箱变等占压;临时施工占地等恢复其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相邻光伏组件之间留有一定的空隙,组件安装有一定的倾斜角度,光照可以满足组件下植被生长的需求,项目施工结束后已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沿帮排土场平盘及边坡种植草木犀、紫花蓿苜、羊草、披碱草等,施工结束后3个月内,光伏区占地种植草木犀、紫花蓿苜、羊草、披碱草,牧草覆盖率达到 40%;临时施工占地自采取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使植被恢复率达 95%以上。因此光伏组件遮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使场区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系统稳定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针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处理和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植被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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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洒水抑尘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375mg/m3,其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
|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基础减振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光伏区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9-5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 38-46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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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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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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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文物古迹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等,野生动物和鸟类稀少,不属于候鸟迁徙区。 施工期已结束,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光伏区用地、临时施工场地按措施要求进行了植被恢复,严格控制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沿帮排土场平盘及边坡种植草木犀、紫花蓿苜、羊草、披碱草,施工结束后3个月内,光伏区占地种植草木犀、紫花蓿苜、羊草、披碱草,牧草覆盖率达到 40%;临时施工占地自采取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使植被恢复率达 95%以上。每年春季对未成活的植株进行补植,定期对已恢复的植被进行养护,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年。设置管理系统,对工程防护措施和绿化工程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对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未成活的植被应进行补种,确保发挥应有的生态环境效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文物古迹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等,野生动物和鸟类稀少,不属于候鸟迁徙区。 施工期已结束,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光伏区用地、临时施工场地按措施要求进行了植被恢复,严格控制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沿帮排土场平盘及边坡种植草木犀、紫花蓿苜、羊草、披碱草,施工结束后3个月内,光伏区占地种植草木犀、紫花蓿苜、羊草、披碱草,牧草覆盖率达到 40%;临时施工占地自采取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使植被恢复率达 95%以上。每年春季对未成活的植株进行补植,定期对已恢复的植被进行养护,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年。设置管理系统,对工程防护措施和绿化工程进行日常养护和管理,对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未成活的植被应进行补种,确保发挥应有的生态环境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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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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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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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