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燃气报警系统改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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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报警系统改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8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
标的物
燃气报警系统

****

燃气报警系统改善采购公告

一、采购标的名称:****燃气报警系统

二、工程概况:

****公司冲压厂房燃气探头更换、声光报警安装、联动模块安装、报警器控制系统安装、集气罩安装(详见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三、资质要求:

1、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有经济类诉讼且作为被告方败诉的;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

3、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简称 三无 )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

4、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1****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2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禁止参加的)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4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09〕26号))

5、其他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1项,供应商应具有与燃气供气及管理单位(******公司)协调协作能力,施工过程中与燃气供气及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协调施工过程管控等相关事宜,施工完成后工程质量需通过燃气供气及管理单位验收。

6、供应商应进行充分现场踏勘和技术交流,****公司资质与业绩证明材料。踏勘统一安排时间:2026年8月29日上午9:00至10:00,联系人:毕永志 137****5865

四、参与方式:详情请登录南方数字供应商平台:https://www.cse-ssc.com/下载采购文件查看报价文件,如报价人在报名和报价过程中对平台使用、上传报价资料等有任何问题,均可咨询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0809-508;标书代写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收件地址:**市**区迎宾路与会宾路交叉口(原哈飞汽车五十栋门) 采购联系人:毕永志 电话:137****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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