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8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
2.采购内容:
| 序号 |
物料编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H004****0052 |
分析纯氨水 |
/ |
参数:外观:无色透明或带微黄色液体; 氨水含量 25%~28%; 蒸发残渣≤0.002w/%; 氯化物(Cl)≤0.00005w/%; 硫化物(S)≤0.00002w/%; 尺寸规格:25KG/桶; |
桶 |
80 |
3.本次总金额限价为1万元。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货物。
2.近三年内,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并以采购人响应开启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业绩要求:/。
4.供应商****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供应商无需提供,并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氨水。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送货地点
1.报价时间及方式:2026年9月4日10:30前在****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https://www.****.com:9280)进行报价;
2.送货地点:**市钱塘区**街道红十五线与观十五线交叉口****厂区指定地点。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货款、税金、运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3.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服务要求
1.供货期限:1年,根据采购人生产计划,确定送货数量要求,分两批次供货,供应商负责在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供应商负责卸货,人工费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免费提供叉车服务。
2.氨水执行标准:符合GB/T 631-2026《化学试剂 氨水》分析纯标准。
3.保质期: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
4.氨水空桶可由供应商负责回收,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
六、验收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为合格,且必须符合需求规定的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要求。
2.产品验收分为到货验收和第三方检测验收,产品质量以第三方检测验收结果为准。到货验收与第三方检测验收均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未进行第三方检验的,以到货验收合格为验收合格。
3.到货验收
供应商送货时随附对应批次货物的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合格证复印件和送货清单,其中: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和质量合格证需含有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出厂检验项目及结果(包含所有要求的技术参数项目)等,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每批次的供货数量和外观进行验收,到货数量以采购人过磅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包装袋出厂标明的净含量乘以袋数作为参考,如采购人称重设备异常无法称重,则以包装袋出厂标明的净含量乘以袋数为准、采购人随机按包装袋标明的重量进行抽样称重为辅,误差在±2%内视为符合,若采购人过磅净重小于中标人提供的送货数量,以采购人过磅净重为准,否则,以供应商的送货数量为准。采购人到货验收仅对产品的数量及可见外观进行查验,无法判断产品质量及使用效果。本次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可入库并先行使用但并不代表且不应视为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同时采购人有权随机抽样检测并以检测结果作为质量判定与货款结算依据。
4.第三方检测验收
采购人有权对到货的合同产品进行随机取样留样,供应商应当派人或授权人员参加并现场确认(如果供应商没有派人或授权人员参加取样留样,采购人有权自行取样留样,并视为供应商已经对取样留样进行认可)。采购人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抽检,检测指标为氨含量浓度,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认可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数据。
5.所供产品不符合采购人质量指标和管理要求,供应商需按照不合格供货承担违约责任。
6.供应商每次供货要保证该批次货物生产日期在到货之日的前六个月内。
7.验收过程中标人需全程参与,否则视为对验收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
七、付款方式
分批次付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在30天内完成支付。
八、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057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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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