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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28
| 项目名称 | 珠峰北路(汕樟北路-**路)道路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珠峰北路(汕樟北路-**路)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6836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林昭扬 |
| 联系人 | 蔡逸宏 | 联系电话 | 0754****037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7103.76 | 环保投资(万元) | 3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道路长度为约1.9km,设计起点为汕樟路与珠峰路交叉口,设计终点为**路与珠峰路交叉口,城市次干道,道路设计宽度为30m;****保健院北侧绿地,妇幼保健院围墙范围外规划绿地建设,建设面积约5364m2。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 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电力工程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1)建设工地尽量采取封闭式施工方法,即将工地与周围分隔,可在工地四周设置围护栏,以起到阻隔工地扬尘和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坚持文明施工,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要加苫布覆盖,以防建材扬尘。 (3)施工车辆必须定期维修保养,施工车辆应达到相关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排放废气的施工机械亦应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影响。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中主要含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施工单位应在项目现场修筑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分离后上清液作为一 般废水排入污水排放系统,可减小对城市下水管道和受纳水体的影响。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将**各有关部门,为本工程的建筑垃圾制定堆放、运输、处置计划。运输计划应与有关交通、环卫部门联系,避开交通高峰时间,按规定路线行驶,并确保计划严格执行。施工中遇到有毒、有害物质应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按要求妥善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对于产生高噪声的机械,应设法安装隔声装置,例如建立隔声房,以最大限度减轻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
| 承诺:**** 林昭扬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昭扬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