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省**市**区美妆小镇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一期)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企业业绩—销售业绩"部分原文表述为:"一年销售量累计销售量达到300万吨及以上得算一个业绩",以及"销售业绩需满足1个年度累计销售总量达到300万吨及以上,可以多个销售合同累加"。 需澄清疑问:该条款中"一年"及"1个年度"是否指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还是指合同签订之日起任意连续12个月标书代写
回复:因按招标文件要求“从 2021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7日(投标截止日)的5年内业绩1个”故该条款中"一年"及"1个年度"是指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7日为"一年"及"1个年度"以此类推。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第23页,石料销售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承兑汇票,其中现金支付不少于50%,银行承兑****银行****银行。 需澄清疑问:中标单位向石料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个点,该笔费用最终由中标人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为多少
回复:本项目增值税发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国增值税法》执行。
三、招标文件第24页,本项目料仓及输送通廊和码头由招标单位提供,中标单位租赁码头、输送通廊及码头料仓,码头租金2.5元/吨(含增值税),输送通廊及码头料仓租金是1元/吨(含增值税),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给招标单位。 需澄清疑问:此处码头租金、输送通廊及码头料仓租金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这两笔费用招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分别是多少
回复:本项目增值税发票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国增值税法》执行。
四、安全设施设计中矿石运输选用载重60t矿用自卸汽车,与施工设计方案选用32t的矿用自卸车运输矿石至卸矿平台,两者不一致 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回复:以《**省**市**区美妆小镇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设施设计》为准。
本次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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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