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项目澄清及变更公告(一)
(招标编号:****)
****对****IT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26年8月1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五矿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述“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拟任项目经理”系同一岗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如使用“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表述均可满足要求。标书代写
2、原投标人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同时段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或兼任项目经理。同时须具备CISP或同等信息安全专业认证。(须提供①建造师注册证书、②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③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④CISP或同等信息安全专业认证)”。标书代写
变更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须同投标人一致,专业为机电工程)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同时段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或兼任项目经理。(须提供①建造师注册证书、②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③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P25,商务评审中,原“拟任项目经理具备CISP或同等信息安全专业认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变更为:“拟任项目经理具备CISP或同等信息安全专业认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4、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30分(**时间)”,现变更为:2026年09月15日09时30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邮寄)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以上内容特此通知。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联系人: 王先生 |
联系人:熊静烽 |
| 电 话: 137****0786 |
电 话:0731-****5608 |
| 邮 箱:/ |
邮 箱:****@qq.com |
| 地 址: **省**市**县沱江镇佛爷岩路**** |
地 址:**省**市**区劳动西路256****酒店祥和楼21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