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次公开比选第三方机构开展透析用水及透析液专项监测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国家血液透析相关管理规范,保障血液透析治疗安全,防范院感风险, 根据 WS/T 854—2025《****中心)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WS/T 433-2013《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国家卫健委血液净化质量控制相关规范等一系列最新院感及血液净化管控标准要求 ,我院拟对透析用水及透析液专项监测项目进行 第三次 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第二人民 医院透析用水及透析液专项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人 : ****
项目编号:RKZSDERMYYXM20260 19
服务内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定期上门提供现场取样及检测服务,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书,****中心相关治疗用水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具体检测项目及要求如下:
透析 相关 检测: 微生物 检测 、 内毒素检测 、 化学污染物检测 等;具体监测清单见附件。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需求按时上门提供现场取样及检测服务;
完成检测服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 以合同约定为准 )提交正式检测报告两份,检测报告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
若检测不合格,供应商须提出整改建议,待医院整改后再次进行检测,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检测标准依据 为 WS/T 854—2025《****中心)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WS/T 433-2013《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国家卫健委血液净化质量控制相关规范等 相关标准进行操作和技术评价。检测机构需具备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CNAS资质。
服务期限:一 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预算金额:1.095 万元 /年,按实际检测数量据实结算 ( 如需 )
最高限价:各检测项目详见附件( 总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具有法律效力,并能通过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价文件:按检测项目分别报价(含细菌 真菌 总数、内毒素、化学污染物 22项等),报价应包含现场取样、检测、报告出具、交通等所有费用;
5.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服务流程、标本采集方案、检测工作流程、检测结果报告方法、出报告时间、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结果异议、报告丢失、标本丢失、医院临时应急检测等);
6. 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不合格复测承诺、报告交付时限等;
7.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医疗机构提供透析用水及透析液检测服务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 信用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9.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
注意以上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顺序编订成册,编制封面及目录。
四 、比选 报名文件 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上午 10 :00-1 3 :00,下午1 5 :30-1 8 :30。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行政楼 办公室(地址: **自治区**市**区科技路 13号 )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地址: ****@126.com )。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忠福 176****8406
六 、 比选 公告媒介
比选公 告在 ****微信公众号 发布。
七、评审方式
本次比选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 ****委员会将 综合考量供应商资质、检测能力、服务方案、同类项目业绩及报价等因素 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入围机构。
八 、其他说明
本次比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则;
供应商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凡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均视为同意并接受上述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合同分包。
医院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血透室监测项目清单
**市 第 ****医院
2026年8月28日
源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