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无骨雨刮钢片、15000吨合金钢绳新建项目(重新报批)

审批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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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36766M惠尽珍
蒋惠**省**市**市
**市后塍街道华达路6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00吨无骨雨刮钢片、15000吨合金钢绳**项目(重新报批)****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40-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省**市**市 后塍街道华达路68号
经度:120.463120 纬度: 31.948410江****管理委员会
2026-01-13
张保审批〔2026〕4号913********036766M001Z
2026-06-3015000
180****
913********036766M****
913********036766M****
913********37594122026-06-01
2026-08-032026-08-28
www.****.com/content/?498.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性质为**,行业类别为C3340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性质仍为**,未发生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设计年产2000吨无骨雨刮钢片、15000吨合金钢绳。本次仅验收合金钢绳生产线中“外购合金钢丝→拉丝→捻股成绳”工段,实际产能为年产合金钢绳5500吨。
非重大变动。本次为第一阶段建设小于环评设计规模,未出现生产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情形。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设计包含两种合金钢绳生产工艺路线:外购盘条 → 大拉中拉 → 镀锌 → 捻股成绳 → 成品。外购合金钢丝 → 拉丝 → 捻股成绳 → 成品。此外还包含无骨雨刮钢片生产工艺(拉拔→淬火→轧制)。仅建设第2种工艺路线:外购合金钢丝 → 拉丝 → 捻股成绳 → 成品。无骨雨刮钢片工艺暂未建设。合金钢绳第1种工艺路线(盘条→大拉中拉→镀锌)暂未建设。新增少量辅助设备等
非重大变动。工艺简化,未新增产品品种和排放污染物种类;位于臭氧不达标区,NOx、VOCs排放量均减少;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全厂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完善给排水管网建设。本项目纯水制备弃水、循环冷却塔排水、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酸碱废水、脱硼废水、含锌废水、酸雾处理废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同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保****公司集中处置、达标排放。 本项目酸洗废气经水喷淋+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DA001、DA002排放;热处理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5米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拉拔、拉丝过程乳化液挥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报告书所列相应标准,你公司应根据废气产生和排放的特点,落实各类废气净化技术,确保治理措施正常运行,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合理进行生产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乳化液残渣(HW09)、废拉丝粉(HW49)、废酸液(HW34)、废AQ液(HW17)、废碱液(HW35)、废镀锌液(HW17)、含锌槽渣(HW17)、废滤芯(HW49)、废皂化液(HW17)、废润滑油(HW08)、废滤膜(HW49)、综合废水污泥(HW17)、蒸发残渣(HW17)、废包装材料(HW49)、废活性炭(HW49)及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资质及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实现就近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范使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视化、可溯源管理。 全厂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渗漏建设并验收。 建设单位应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以厂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建设单位须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品生产、运输、储运、装卸和使用等环节的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按《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定期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雨水、废水排口设置联锁自动的与外界隔断装置,防止各项污染物的超标事故发生。 排污口设置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存放地设标志牌,废水、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口,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厂区已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成给排水管网,设废水排放口1个(DW001)、雨水排放口1个。本阶段酸洗、镀锌等涉水工序未建设,无酸碱废水、脱硼废水、含锌废水等生产废水产生,****处理站暂未建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接管**保****公司集中处理,验收监测期间排口各因子均满足接管标准。 本阶段仅产生拉拔、拉丝乳化液挥发废气(非甲烷总烃),已建成“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DA001、DA002)、天然气燃烧废气(DA003)对应工序未建设,暂未设置。验收监测期间DA004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 已合理进行生产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及绿化等降噪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65、夜≤55分贝)。 本阶段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乳化液残渣(HW09)、废润滑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材料(HW49)等,已建成18m2危废仓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落实防渗、防漏、防雨、视频监控及标识标签等措施,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电子联单,并纳入**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管理;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酸液、废镀锌液、综合废水污泥、蒸发残渣等对应工序未建设,本阶段不产生。 已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危废仓库、化学品库等重点防渗区已按规范完成防渗地坪建设,一般防渗区地面硬化。 已按批复要求以厂界为边界向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该范围内无居住、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并要求今后不得**敏感保护目标。 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本阶段不涉及盐酸、硫酸等大宗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已建成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管道切换装置,雨水、废水排口设置闸阀等与外界隔断的装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7月27****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20582-2026-178-L),配备应急物资,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在废水排放口(DW001)、废气排放口(DA004)、雨水排放口及危废仓库设置标志牌,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口;雨水、污水排口设置闸阀。
非重大变动。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弱化,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未弱化,未导致第6条所列情形,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固废治理设施:贮存能力减小(与本阶段危废产生量匹配,通过缩短周转周期可满足暂存需求),固废利用处置方式不变。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未弱化,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经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核算,企业目前整套收集截留体系可满足现阶段事故废水全部截留收集要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未弱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本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需按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特别要加强全厂特征污染因子的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申领、变更、延续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单位是该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标准。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项目总平面布局、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使用遵守设计规范和主管部门要求;已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已建立环境监测计划,验收期间委托****于2026年7月9日—10日开展验收监测;运营期将按环评监测计划开展例行监测,加强特征污染因子监测。 本阶段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已按规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036766M001Z,有效期2026年6月30日至2031年6月29日),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现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企业已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本项目涉及的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标准目前未发生变化;后续如发生变化,将按批复要求执行最新标准。 本阶段建设内容未超出环评及批复范围,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未建设的无骨雨刮钢片生产线及“原料盘条—大拉中拉—镀锌”部分待建成后另行组织验收。项目2026年1月13日获批、2026年2月开工建设,未超过5年。
非重大变动。平面布置上述调整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范围内无新增敏感点。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总铁(吨/年) 总锰(吨/年) 总锌(吨/年) LAS(吨/年) TDS(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氯化氢(吨/年)
0 0.2412 0.2412 0 0 0.241 0.241
0 0.2783 0.2783 0 0 0.278 0.278
0 0.0531 0.0531 0 0 0.053 0.053
0 0.0033 0.0033 0 0 0.003 0.003
0 0.0883 0.0883 0 0 0.088 0.088
0 0.1864 0.1864 0 0 0.186 0.186
0 0 0.0006 0 0 0 0
0 0 0.0002 0 0 0 0
0 0 0.0004 0 0 0 0
0 0 0.001 0 0 0 0
0 0 1.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03 0 0 0 0 /
0 0 0.189 0 0 0 0 /
0 0 0.072 0 0 0 0 /
0 0.0459 0.07 0 0 0.046 0.046 /
0 0 0.25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保****公司接管标准 本项目纯水制备弃水、循环冷却塔排水,回用于生活、生产,最终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保****公司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口DW001中pH值、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均满足**保****公司接管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本项目拉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4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的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防噪、减噪措施并进行隔声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东厂界和北厂界外噪声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全厂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渗漏建设并验收。 已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危废仓库、化学品库等重点防渗区已按规范完成防渗地坪建设,一般防渗区地面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乳化液残渣(HW09)、废拉丝粉(HW49)、废酸液(HW34)、废AQ液(HW17)、废碱液(HW35)、废镀锌液(HW17)、含锌槽渣(HW17)、废滤芯(HW49)、废皂化液(HW17)、废润滑油(HW08)、废滤膜(HW49)、综合废水污泥(HW17)、蒸发残渣(HW17)、废包装材料(HW49)、废活性炭(HW49)及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资质及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实现就近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厂内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按规范使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视化、可溯源管理。 本阶段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乳化液残渣(HW09)、废润滑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包装材料(HW49)等,已建成18m2危废仓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落实防渗、防漏、防雨、视频监控及标识标签等措施,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电子联单,并纳入**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管理;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酸液、废镀锌液、综合废水污泥、蒸发残渣等对应工序未建设,本阶段不产生。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单位须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品生产、运输、储运、装卸和使用等环节的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按《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定期演练、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雨水、废水排口设置联锁自动的与外界隔断装置,防止各项污染物的超标事故发生。 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本阶段不涉及盐酸、硫酸等大宗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已建成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管道切换装置,雨水、废水排口设置闸阀等与外界隔断的装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7月27****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号:320582-2026-178-L),配备应急物资,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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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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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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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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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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