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标题: | 关于《生物质气化发电综合开发利用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 信息来源: | ****分局 | 有效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6-08-27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生物质气化发电综合开发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服务中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193
电子邮箱:****@163.com
地 址:****中心****分局窗口
联系人:谢春伟
2026年8月27日
项目名称:生物质气化发电综合开发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经开区管鲍**侧、颍泰路西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经济开发区管鲍**侧、颍泰路西侧,厂区总占地约23799.6m2。利用现有厂房和全凝式汽轮机组、锅炉、纯水制备装置、固定床气化炉等生产设备。发电原料替换,将稻壳气化发电,替换为稻壳、竹片、木片、椰壳等原料进行气化发电。配套给排水系统、热力系统、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以及相关环保工程。技改完成后不新增产能。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源为上料、生物质炭出料产生的颗粒物;锅炉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等。
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生物质炭出料粉尘收集后经4套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TA005)处理,最后通过4根21m高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其中一套气化炉和配套环保设备备用)。
锅炉烟气经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SNCR脱硝(TA006)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3)噪声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不新增任何生产设备,生产工序全部依托现有厂区已建成投产的生产设备实施,无新增产噪设施,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噪声污染源;技改完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项目脱硫固废、除尘器收集的草木灰、气化炉灰渣、喷雾抑尘收集的粉尘、废滤料和废RO膜、****树脂厂区内暂存,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6年7月24日在县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开发区管理委员**意了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