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大学****中学(以下简称上师大附外中)2025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上师大****教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区财政局批复上师大附外中2025年财政预算支出为9163.30万元,调整后的财政预算支出为8936.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8341.06万元,其他支出595.56万元。2025年,上师大附外中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8341.06万元,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合计597.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上师大附外中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预算编报工作。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预算执行基本规范。同时,上师大附外中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一是无依据编制预算,导致年终全额调减,涉及1个项目3万元。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1个项目3万元。
(二)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113.64万元。二是资金收取不合理,截至2025年底,其他应付款中献血互助金余额2100元。三是收入未及时入账上缴,涉及金额3300元。
(三)购买服务管理方面。购买服务验收考核不到位,实际服务量未达到合同约定,仍验收通过并足额支付费用,涉及金额176.11万元。
(四)内控管理方面。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闲置,个别资产未入账,部分资产遗失,涉及金额4.80万元。二是物资管理不到位,部分物资未纳入存货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上师大附外中科学合理、准确的编制预算,确保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具有可实施性;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上师大附外中对款项进行梳理,规范资金的收取与管理,及时处理相关资金;对购买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上师大附外中加强对购买服务事项的验收考核管理,确保合同按约定履行,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上师大附外中对固定资产、存货开展梳理及盘点,确保应纳尽纳,账实相符。
具体整改结果由上师大附外中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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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