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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大学、****中心)办公(业务)用房租赁
项目序列号:B-****0821-000105-3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2.1 标的物 | ****中心****大学、****中心)办公(业务)用房租赁(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3采购需求); | ****中心****大学、****中心)办公(业务)用房租赁; |
| 2 | 第一章 1.1.6采购内容 | ****中心****大学、****中心)办公(业务)用房租赁,招租面积不少于总面积14000㎡(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3采购需求)。 | ****中心****大学、****中心)办公(业务)用房租赁,招租总面积14000㎡。 |
| 3 | 第六章 评分标准场地面积 | 根据场地面积进行评价: 1.建筑面积小于14000㎡(不含)的,本项不得分; 2.建筑面积14000-15000(不含)㎡的,得 5 分; 3.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6000 ㎡的,得10分。 注:提供拟出租物业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以下任意情形之一: 1)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或房产备案合同; 2)租赁物业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合同内容须包含物业面积; 3)其他能明确该物业面积的证明材料。 |
根据场地面积进行评价: 1.建筑面积小于14000㎡(不含)的,本项不得分; 2.建筑面积14000-15000(不含)㎡的,得 5 分; 3.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6000 ㎡的,得10分。 注:提供拟出租物业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以下任意情形之一: 1)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或房产备案合同; 2)租赁物业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合同内容须包含物业面积; 3)其他能明确该物业面积的证明材料。 |
| 4 | 第六章 评分标准交付期 |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于10日内交付的不得分,每提前1天交付得3分,最高得15分。 |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于10日交付的不得分,每提前1天交付得3分,最高得15分。 |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造成的投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
联系方式:136****9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德溪街道万晟阳光城21栋1号门面
联系方式:132****5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安碧、米怡源、任晓莉
电 话:132****5567
附件信息:
1.3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