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低碳产业能源设施提升项目(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马低碳产业能源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园区经济发展部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宿马园区经发部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512-341366-04-05-894049)(批文名称及编号)备案,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园区。
2.2建设规模:宿马低碳产业能源设施提升项目****园区部分厂房、办公楼等建筑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和****园区道路建设,搭建智慧充电桩运营系统,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4968.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4690.59万元,设计费约277.52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以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3计划工期:工程计划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子项目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审图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工期不超过6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或业主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建设项目全部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的深化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设计工作。施工范围: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标准: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2.7招标控制价:设计费及工程费用最高投标费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无效。
2.8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投标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人员。②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含外聘、返聘、临时聘用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力相关专业(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人员。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含外聘、返聘、临时聘用人员),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设计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须分别单独委派。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4 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未明确地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方需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18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s://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标书代写
(ca锁在线办理:https://www.****.cn/,https://www.share-sun.com/anhui/index.html,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电话:0557-****327)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8日09时00分。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 **市****管理局 | 行政执法科 |
0557-****589 |
**市埇上路566号5楼514室 |
****@163.com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jy.****.cn/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宿****园区东部**科创大厦1号楼11楼1111室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180****663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联系人:夏磊、朱海啸(项目负责人)
电 话: 187****5886、136****5515
电子邮件: ****@qq.com
****管理部门:**市****管理局
地址:**市埇上路566号5楼514室
电话:0557-****589
2026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