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营院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营院工程先期勘察设计服务,含平面设计规划深化、提供室内平面系统图、园林综合平面布置图等。
设计阶段划分:1.平面规划设计深化;2.主要区域方案设计之3D效果图表现及彩色平面图;3.平面及装饰主材选材;4.方案设计交底;5.软装设计方案。具体内容见谈判文件。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
5.评审方法: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分法)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应当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市**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指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承诺书(见报名材料模板);
8.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8个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与Word格式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登记用,无需盖章)一起发送,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9月10日9时15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报价地点:**市**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6 年9月10日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市**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项目公示期内。
(二)踏勘地点:**市**区。
(三)联系人:叶先生。
本项目采购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仅集中时间开放一次现场勘察,供应商完全按照自愿原则,可自行报名参加,具体联系方式见谈判文件。未参加的供应商,不影响报价资格,但须自行承担因不了解现场导致的报价偏差、方案缺陷、履约风险。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
办公电话:0755-****1919
移动电话:185****0699
地 址:**市**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科长(纪检监督)、王科长(采购管理)
办公电话:0755-****1841、0755-****1918
根据采购有关规定,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质疑和投诉的,给予书面警告,3年内2次被书面警告的,给予1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