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检测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利局现向社会公开比选**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检测机构,诚邀资质符合、信誉良好的单位参与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2026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总面积为7602.97亩。主要建设措施包括:农业措施:本次土地平整772.6亩,土地深松7602.97亩。水利措施:项目区**取水口3座,**及改建渠道42176米,渠系建筑物485座(其中分水口461座、农桥11座、节制闸13座),拆除渠道365米**导流墙1060米。田间道路措施:项目区**及维修机耕道及生产道共计5630米。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11.4万元(含税)。中标价为合同价。请在拟定的控制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报价按百位取整,超出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为保障服务质量,参选报价低于控制价70%的,参选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成本构成说明,不能合理说明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服务范围
中选单位接到我单位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检测全流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检测相关管理规范要求,完成项目区耕地土壤样品布点采集、实验室全指标检测分析、耕地质量等级综合评价、耕地质量等级报告编制,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耕地质量等级检测认定报告;同时配合业主单****政府验收、耕地质量占补平衡核验、上级部门考核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确保检测成果符合农业农村部及**自治区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的各项技术标准。
四、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 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资质认定范围覆盖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所需的土壤理化性状、土壤肥力、土壤环境等全部检测指标;具有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遴选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相关信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查询结果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急标书代写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比选。
五、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所有参选资料胶装成册、逐页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各提供一份: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单位介绍信、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 资格审查相关财务资料:提供2023—2025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对应年度报表,以及其他资格审查相关承诺书;
5. 近三年耕地质量检测、土壤检测、农田水利类相关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至少1项),附合同关键页或正式发布的耕地质量等级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6. 报价函:明确项目名称、参选单位信息、报价取费依据,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 拟派检测工作人员一览表,相关土壤检测、耕地质量评价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附近6个月内的在职证明或劳务合同);
8. 耕地质量等级检测工作方案:针对本项目编制专属检测服务实施方案,涵盖采样点位布设方案、样品采集流转规范、实验室检测质控措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路径、成果编制计划,同时提交服务承诺函:明确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要求完成全部检测评价服务事项,标注具体各环节工作时限、派驻专职检测人员配置、现场采样配合程度、检测数据保密管理要求、检测成果合规性保证等核心内容。
9. 信用证明:本公告发布之后至递交截止日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记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加急标书代写
10. 参选单位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所有参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未按要求密封、签章、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递交安排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8:30。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水利局3楼304办公室。
参选单位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擅自撤销、修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密封破损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七、评审方式、中选确定及结果公示
本次比采用资格审查 + 最低报价中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中标结果提交****水利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确定中选单位。
中选结果在**“三农”**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本次比选属于单位自主采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有关公平竞争原则执行。中选单位最终服务内容、服务费用、违约责任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中选单位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选单位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转包、违法分包。
参选单位对本次比选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水利局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891-****619。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自治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沿河路22号****水利局304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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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