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史展馆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我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史展馆设计装修相关服务工作,现将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史展馆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公司体育馆内
3.比选控制价:人民币3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参选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
4.项目概况:史展馆展陈区域建筑面积约210平方米,服务内容包含展馆整体策划、展陈设计、效果图制作、装修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5.服务周期:按后续合同约定执行。
二、参选人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二)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提供承诺书)
三、参选人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人员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2024年至比选日)具有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
(三)身份证明材料。参选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1.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2.出具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承诺书。
3.出具在**市境内开展服务工作的承诺书。
4.出具在服务期间,因参选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六)服务报价。参选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按参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限价。
四、比选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9月2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材料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五、中选规则
评审小组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则,综合业绩实力、设计方案合理性、报价合理性、服务保障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分。
(一)经核实符合比选公告资格要求的服务机构有2家及以上的,按照具体程序、评分办法确定中选单位。
(二)如只有1家符合,由比选人与该服务机构就价格、服务承诺、售后等方面进行洽谈、磋商后确定。
(三)如第一次公告后,无符合要求服务机构报名,需进行第二次公告;两次公告后均无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报名,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
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如最高分出现并列,****小组推荐顺序选取拟中选单位,并对拟中选单位进行详细的材料审查并根据情况索要其他材料,如发现有虚假汇报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按名次依次递补入选并审查。
1.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按照公告要求准备全部资料,资料不全、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报名联系人:牟阳 联系电话:137****8621
附件: 参与比选人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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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