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外送氢气管道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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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8-28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管道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923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4号窗口

附: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新增外送氢气管道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青**路8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诚德****公司

项目概况

拟**一根氢气管道将放空****园区内世索科(****公司。**供世索科的氢气管道为单独管道,供气量为4000Nm3/h,并对原世索科的供气管道进行封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园区硬化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管材预制防腐全部在厂家完成,现场仅焊缝局部补漆,补漆作业避开企业上下班、选择无风晴天分散施工;严控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施工期施工扬尘(PM10、TSP)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 4437-2022)表1限值,焊接烟尘(其他颗粒物)和涂装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生****材料厂区已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施工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焊条、废管材作为一般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园区环卫清运;废油漆桶(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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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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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外送氢气管道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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