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开遴选**市塔洋镇水头田洋高标准农田水源修复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了做好**市塔洋镇水头田洋高标准农田水源修复工程的施工,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塔洋镇水头田洋高标准农田水源修复工程。
(二)建设单位:****。
(三)预算**费:149172.71元。
(四)建设内容:****泵站1座,消力池2座,检修井1座,镇墩5处。
(五)建设工期:30天。
(六)建设地点:塔洋镇。
二、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格(质)。
(三)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五)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七)报价函(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5%,格式自拟)。
(八)供应商资格、资质、企业信用等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上述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遴选办法
(一)申请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两家以上供应商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根据其报价、信誉、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由市农综办班子会议讨论,择优确定一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一家供应商,将根据其报价、信誉、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由市农综办班子会议讨论,可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成交候****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两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成交供应商。
四、公告期限
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法定工作日 8:30至11:30,14:30至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农业农村局三楼农综办。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3140。
六、其他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反馈我办,非实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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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