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8日拟作出1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丹东-宽甸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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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8月28日 拟作出1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_2026-08-28


****关于2026年8月28日

拟作出1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61(兼传真) 邮编:118000

联系地址:**市**区爱河大街121-1****中心1层综合窗口转生态环境部门

表1-1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建设项目 **市**县石湖沟乡楼房村 **市**县石湖沟乡楼房村 ****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县石湖沟乡楼房村,在现有项目原址进行改扩建。现有项目《固体废物****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3年进行审批,审批编号为****,2025年4月编制《固体废物****基地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验收。本项目改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由25491平方米扩建至56560.1平方米,Ⅱ类****填埋场占地面积由17758平方米 扩建至49586平方米,硼泥总填埋量由11.3447万立方米 增加至56.95万立方米,堆体总高度由12m增加至25m,服务年限为15年。扩建后配套建设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包括**车库1座,建筑面积为325平方米,**门卫室1座,建筑面积为10.8平方米;**洗车平台1座,占地面积为 177.16平方米。固废填埋到设计高程或到服务年限后,用机械将场内II类固废平整、压实,再进行场区封场。

**县****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建设项目(修改稿)

**县****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一、主要污染物1.废气:填埋场堆放期间扬尘、车辆作业时扬尘;2.废水:清洗废水、渗滤液、生活污水;3.噪声:机械噪声、车辆噪声;4.固废:沉砂池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二、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及时压实、洒水降尘;2、废水:渗滤液经收集后,进入调节池,车辆清洗水经沉砂池沉淀,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用作农肥;3.噪声: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4.固废:****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5.环境风险:(1)分区防渗,车库、门卫地面硬化简单防渗;洗车台进行一般防渗;渗滤液调节池、沉砂池、堆场、场区底部及边坡、地下水管道重点防渗,已建工程采用复合衬里。(2)挡土墙:项目边界建设浆砌石挡土墙,由原地上部分高2米提高至3米,宽仍为1m。南侧山坡与边界间隔一条村路山水及场外雨水通过村路流走。(3)运营阶段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开展分层卸料、分层压实作业,控制堆体上升速率, 对暂时停止堆填的裸露硼泥表面进行防雨布苫盖。(4)地下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控井4口(上游布置2口监测井,下游布置1口监测井,在渗滤液调节池附近布置1口监测井),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封场后将继续维持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监测频次调整为每半年1次,直至连续2年水质稳定不超出本底水平。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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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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