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龙府上院项目3-8#楼202铺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水安﹒龙府上院项目3-8#楼202铺租赁公告
2026-08-28

项目名称:水安﹒龙府上院项目3-8#楼202铺租赁

项目地址:**市**县胜利路与西圩路交汇处

出租人:******公司

公告期: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4日

竞价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10:00

竞价地点:**市**区水安股份大楼4楼**皖港****公司开标室标书代写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元/月/㎡)

交易保证金(元)

水安﹒龙府上院项目3-8#楼202铺

2

框架

1310.35

3年

12.80

1000

1)标的现状:暂无租赁闲置中。

2)标的房屋系国有资产,产证齐全,无权属争议。

3)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水电费、物业费、文明创建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出租人为一般纳税人,按9%的税率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

5)本租赁标的竞价活动由一次性报价期及优先权行使期组成,具体竞价流程详见附件《现场一次性报价须知》。

1.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零售、商业等业态经营。

2)拟出租房屋不得从事娱**经营,不得从事产生烟尘、噪音和刺激性气味等污染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其他扰民或有安全隐患行业,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租金支付

1)租金按半年度租期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缴纳。

2)每半年度租金到期日提前10日支付下半年度租金。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交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按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履约保证金支付

履约保证金为3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随首期租金一并提交,合同终止且承租人无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保证金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公司

账号:934********2888989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中心认可实测面积,可能存在部分误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整体转租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现状已经知晓,承租人对房屋维修、改造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如需增加水电容量、改造水电线路,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若承租人无任何违约行为并将该房屋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交还给甲方,则在乙方结清所有款项30日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1.递交形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

2.递交文件形式:纸质文件(一正一副),

3.递交截止时间:同竞价时间标书代写

4.递交地址:**市**区水安股份大楼4楼**皖港****公司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1.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应在竞价活动召开之前,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 1000 元整。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皖港****公司

账号:2250 0775 3841 0000 02;

开户行: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须确保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竞价成功,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1.成交公告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代理机构将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2.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人及成交公告结束后,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人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紫云路1288号水安大厦5楼,联系电话:173****9792/0551-****3706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其他说明

1.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2.代理机构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www.****.com/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出租人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1.现场踏勘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33****8000

2.负责人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33****8000

3.代理机构:**皖港****公司

地 址:**市**区水安股份大厦4楼

负责人:魏贤凡

电 话:0551-****3819

4.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檀工

地 址:**市经开区紫云路1288号水安大厦5楼

电 话:0551-****370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8
招标公告
水安﹒龙府上院项目3-8#楼202铺租赁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