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海关停车位项目 | ||
| 金额 | ||
| ****776.000000 | ||
| 元 | ||
| 正常公告 |
合同包1****海关停车位项目):
| **** | **市**区科学城揽月路80****基地 | 1,222,776.00元 |
合同包1****海关停车位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房地产服务 | ****海关停车位项目 | 完全参照需求招标文件提供 | 完全参照需求招标文件提供 | 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 | 完全参照需求招标文件提供 |
赵素娥、杨孝坚、冯蔚
| 1 | ****海关停车位项目 | 1.67822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海关停车位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1,222,776.00元 | 1,222,776.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和《****财政局关于规范 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 服务, 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1.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 专有技术, 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 仅有 1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 1 家的, 经评审委 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 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采购合同履行期满后,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 1 种情形。
名 称:****
地 址:**市**区香雪三路1号D栋333
联系方式:020-****0536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科技园C2栋11楼
联系方式:020-****3633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0-****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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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