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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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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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年产10万吨高纯精细氧化铝项目 | **市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203号 | **弈成****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长山镇魏桥铝深加工产业园203号,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主要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料仓、回转窑、冷却设施、提升机、球磨机等设备66台(套),建成后达到年产高纯精细氧化铝10万吨的规模。 | 该项目煅烧工序废气经SCR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球磨、均化、打包、筛分废气分别经配套集气罩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地面集尘、脱硫渣、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