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8-28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民政局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市门户网站www.****.cn→站群导航→****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6-****9262
联系地址:******所
****规划局
2026年8月28日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水产冻品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地址 | **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 |
| 用地面积 | 16744㎡ |
| 地上建筑面积 | 42068㎡ |
| 地下建筑面积 | 170㎡ |
| 调整内容 | 1、调整本项目地下室面积为:700.98㎡。其中1#厂房及冷库地下建筑面积为622.65㎡。污水处理池地下建筑面积为78.33㎡,现总图指标重新调整,详见总平面图。 2、非机动车停车位和机动车停车位重新布置位置,详见总平面图。 3、对2#厂房一层层高调整,本工程相对标高±0.000为黄海高程3.600m调整为3.400m。 4、根据场地排水走坡,门卫处室外黄海高程3.250m调整为2.910m,门卫建筑高度由原4.95m调整为5.29m。 5、根据场地排水走坡,1#厂房场地西侧,北侧场地标高调整为3.53m。因东侧场地标高还是3.3m,建筑高度不变。 6、污水处理池应工艺要求,室内外无高差,室内调整为黄海高程3.610m。 7、一层平面月台处D轴至X轴交11轴窗全部取消。 8.根据业主要求,1#厂房及冷库由于厂房制冷工业工艺要求,对外立面门窗进行调整,并增加设备预留洞,详见附图01-02。 9.应业主要求对2#厂房增加室外台阶,详见附图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