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市**区XH05-13地块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大道,北至翠湖二路,西至凤祥路,南至横二路。总用地面积11.17公顷,共划分为5个小地块。
2.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用地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公园绿地。其中商务金融用地规划改造,其他用地均规划保留。
3.开发强度控制要求
XH05-13-03地块为规划改造用地,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3.53公顷,1.0≤容积率≤1.1,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
4.建筑退让
**建、构筑物(不含围墙、门卫)退让城市绿地边线不小于5米,退让横二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让相邻地块界线及相邻现状建(构)筑物应遵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5.建筑间距
满足消防、安全、视觉干扰等有关规定要求。
须遵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执行。
6. 停车位配建
停车位配建:****中心**停车分区一类区,机动车位根据建设项目类型,按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建设项目停车位中配建指标表进行配置;
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办公建筑按照2.0车位/100平方米配建,其他按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中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指标表进行配置;
充电基础设施:**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35%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7.配套设施要求
社区服务站:规划位于XH05-13-02地块,保留现状1****服务站,建筑面积215.26㎡;
文化活动站:规划位于XH05-13-02地块,保留现状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314.11㎡ ;
****中心:规划位于XH05-13-02地块,保留现状1****中心,建筑面积309.01㎡ ;
公厕:规划位于XH05-13-02地块,保留现状1处公厕,建筑面积54.78㎡ ;
5G基站:规划位于**大道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角,保留现状1处5G基站;
配置相应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消防等市政设施,其中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所有管线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8.相关规划图
二、征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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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28日
2.网上公示
****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163.com
2.联系电话:0562-****207
3.信件:寄往“**市**市**区**大道北段1030号 ****中心(1106室)”(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44000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本次公示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规划内****市政府批复的最终成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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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