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火****电站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蓝环****公司 |
| 监测单位 | **市蓝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要求,我单位于2026年8月27日组织施工、监理、监测以及验收编制等单位对火****电站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验,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火****电站位于**市**县龙头山镇。光伏组件分布在龙头山镇**村、八宝村和骡马口一带的山坡上,海拔高程介于1424m~2275m之间,场址中心距离龙头山镇约2.50km,****中心城市直线距离约20.80km,场址及其周边有多条公路通过,交通运输条件极为便利。本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8'37.38"~103°29'20.97",北纬27°02'27.05"~27°09'33.55"。可满足本项目的施工和运营需求,外部交通条件相对较好,施工交通条件良好。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11月底竣工,工期13个月。总占地面积104.21公顷。项目为**建设类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23个光伏发电子方阵,配置23台35kV箱变,配置9.28km地埋集电线路,56基C回架空线路14.97km;配套修建场内道路15.26km;****电站1座。项目总投资20700.00万元,土建投资为5290.38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县砚池街道联合村5社12号 联系人:樊伟 联系方式:136****8357 三、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市蓝源****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鲁****园区远大广场二期楼盘3幢1单元26号 联系人:黄健波 联系方式:184****2616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蓝环****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御峰云府小区南侧 联系人:夏举雄 联系方式:152****4673 五、验收结论 火****电站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确定的目标值,有效控制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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